微型挖掘机器人技术要求
一、设备型号及名称:型号:U-15-3S(MWD2/0.12L);
二、设备数量:1台
三、资质及标准规范要求:
1.具备全部正规企业资质证明材料,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,并保证符合<<煤矿安全规程>>规定的要求。设备出厂时必须有整机的“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”、“产品合格证”、“防爆合格证”、“出厂检验报告”;产品铭牌,标志清楚,固定牢靠。主要安标受控元件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、合格证等。
2.符合MT/T199-1996《煤矿用液压设备通用技术条件》要求。
3.符合煤炭行业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》(2016年版)要求。
4.符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(2016年版)的要求。
四、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:
1、泵站选用进口知名厂家变量柱塞泵。
2、行走马达及与之相配套的减速器选用德国力士乐公司或等品质产品。
3、液压胶管选用美国艾迪亚公司产品或等品质产品。
4、底盘采用刚性组合的履带行走机构,提高挖掘机器人固定强度,刚性和强度满足使用要求。
㈠整机参数
1.外形尺寸(长×宽×高):≤1860mm×1000mm×2170mm
2.容量:0.02-0.045
3.行走方式:履带式行走
4.行走机构特性:液压马达驱动
5.驱动机构类型:液压马达+减速机
6.行走速度:≥10 m/min
7.爬坡能力:±15°
8.涨紧形式:液压缸涨紧
9.制动形式:内置摩擦片
10.自重不超过2吨。
㈡技术要求
1.电控系统采用PLC或主控器控制系统,综合保护系统完善可靠。电控主接触器采用真空接触器。配备瓦斯断电仪和语音报警系统,在油泵启动时语音提示报警。
2.行走机构采用张紧轮组和张紧油缸组成的履带张紧装置。
3.电控系统具有漏电、过载、短路、缺相、漏电闭锁保护。
4.机器照明采用高亮度LED灯。
5.底盘采用刚性组合履带行走机构,刚性和强度满足使用要求。
6.巷道环境条件:有瓦斯、煤尘、空气潮湿,适应于具有
瓦斯等爆炸气体的工作环境,具有防爆功能。
7.工作面供电电压:660/1140V。
8.电器部分符合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》GB3836.2.2000 的要求; 液压系统符合 GB3766-83 《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》,系统冲击小,管路连接可靠,无泄漏。
9.挖掘机器人各部件材质和性能适应井下恶劣条件,耐磨损、 寿命长。
五、附件
1.每台设备配带专用工具1套。
2.附带设备原值3%的随机配件。并提供价格构成明细清单,配件价格总和不高于主机价格1.3倍,具体明细根据甲方要求提供。
六、每台设备需配备技术资料数目
1.装配图 4份
2.电路、液压原理图 4份
3.使用说明书 4本
4.出厂试验报告 3份
5.生产许可证 2份
6.产品合格证 2份
7.防爆合格证 2份
8.煤安标志 2份(煤安标志证为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盖生产厂家的单位红章)
9.配件目录及价格表 2份
10.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电子版
七、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要求
1.设备到矿后,厂方派人到矿技术服务,免费进行技术培训、负责现场安装及技术指导。
2.产品质保期为投用后一年,如在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,由厂方免费更换(易损件或人为除外)。
3.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技术故障和疑难问题时,厂方接到矿方的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。
4.厂方长期提供产品配件和售后技术服务。
5.厂方负责送货至矿方,双方共同验收或由矿方安装箱单验收。
6.中标后签订技术协议,具体技术细节以技术协议为准。
7.交货期:签定合同后30天交货。